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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來西亞數字資產監管:雙重體系與持牌制度解析
馬來西亞數字資產監管框架分析
馬來西亞對數字資產採取"雙重監管"模式,主要由國家銀行(BNM)和證券委員會(SC)共同承擔監管職能。BNM負責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,不承認加密貨幣爲法定貨幣。SC則將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納入資本市場監管體系,視爲證券產品進行監管。
監管制度的法律基礎來源於2019年生效的《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(數字貨幣和數字代幣爲證券)命令》。該法令賦予SC監管權限,規定滿足投資屬性的加密資產可視爲證券。SC隨後發布了多項配套規章,包括《公認市場運營商指引》和《數字資產指引》,對數字資產交易所、IEO平台及托管服務進行規範。
在具體監管措施方面,馬來西亞設有明確的持牌門檻。數字資產交易平台(DAX)必須註冊爲認可市場運營商(RMO-DAX),滿足合規要求。SC還引入了"數字資產托管人(DAC)"制度,要求從事資產托管服務的機構必須具備相關牌照。
截至2025年,馬來西亞共有6家獲得SC批準的持牌數字資產交易所(DAX),包括Luno Malaysia、SINEGY、Tokenize Malaysia、MX Global、HATA Digital和Torum International。這些平台均爲RMO-DAX,與本地銀行體系聯通,支持馬來西亞令吉(MYR)充值、提現和幣種兌換。
在支持幣種方面,截至2025年初,獲準上線交易的加密貨幣種類爲22種,涵蓋主流幣、公鏈幣、DeFi幣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未有任何穩定幣或隱私幣獲得批準交易,表明監管機構在幣種選擇上持審慎態度。
馬來西亞對加密資產實施嚴格的資本控制政策。交易所僅允許MYR計價交易,不得提供美元或其他外幣計價的交易對,也不允許交易穩定幣。法幣提取必須匯入用戶本人名下的本地銀行帳戶,嚴禁提至第三方帳戶。盡管技術上允許用戶提幣至個人錢包,平台通常會設置延遲或額外審核流程。
在資金托管模式方面,馬來西亞所有持牌交易所均採用中心化托管交易模式。平台需確保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嚴格隔離存放,並採取適當的冷錢包/多籤名保管機制。SC要求所有持牌交易所維持1:1準備金比例,禁止挪用客戶資產或進行借貸、槓杆投資。
馬來西亞加密資產市場近年來呈現穩健增長態勢。截至2021年底,全國加密市場年度交易規模達約210億令吉。2022年全年新增數字資產交易帳戶達12.8萬個。在平台競爭格局方面,Luno Malaysia處於市場絕對領先地位,佔整個持牌交易所市場的逾九成。
盡管設立了嚴格的持牌制度,但部分資深投資者仍在使用海外未註冊平台。面對這種情況,SC採取了逐步升級的監管行動,包括投資者警示名單制度、正式執法與禁止令、技術與金融手段的封鎖配合,以及投資者教育與公開勸誡。
在代幣發行方面,馬來西亞引入了"首次交易所發行(IEO)"平台模式,以替代傳統ICO。所有涉及公開集資的代幣發行活動均視爲證券發行,須納入監管體系。擬通過IEO發行代幣的公司必須滿足註冊與運營地、最低實繳資本、公司治理與股權結構等條件。
截至2025年,已有兩家平台獲得IEO平台註冊許可:Pitch Platforms Sdn Bhd(pitchIN)和Kapital DX Sdn Bhd(KLDX)。IEO平台負責對發行項目進行全流程盡職調查與後續監督。完整的IEO代幣發行流程包括申請與白皮書披露、平台盡調與審核通過、SC備案確認與公開發售、募集與交付、後續報告與監管披露。
馬來西亞將可發行代幣分爲三類:功能型代幣、證券型代幣和資產代幣化代幣。所有功能型代幣必須通過持牌IEO平台合規發行。證券型代幣必須按照《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》執行全套監管要求。資產代幣化項目雖受歡迎,但仍需履行證券監管義務。
IEO平台完成發行後的數字代幣,若擬在公開市場進行流通,必須在持牌數字資產交易所(DAX)掛牌交易。代幣上市需同時滿足監管機構與交易所的雙重審核。爲防範市場操控等行爲,SC建立了二級市場持續監管制度,包括反洗錢與實名制要求、市場操縱監測機制、持續披露義務等。
總體而言,馬來西亞數字資產監管制度已逐步形成相對完整的合規框架。展望未來,IEO平台數量和項目類型仍有增長空間。在全球加密監管日趨收緊的趨勢下,馬來西亞或可借由其制度穩定性與法律清晰性,吸引更多企業採用合規路徑進行數字資產發行與交易,推動其成爲東南亞數字金融中心之一。